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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协议条款
一般工业固废清运处置服务合同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更有效地防止和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遵纪守法、诚信平等、双方共赢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 合作项目
- 项目名称:一般工业固废清运及处置。
- 项目概述
-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提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资质,由甲方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废单位进行收集并如实记录产废台账,再由乙方进行处置。
- 甲方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废单位收取运输和处置费用,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服务费用。
- 本项目不含建筑垃圾及危险废弃物的清运、处置。
- 甲乙双方责任
- 甲方
-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保证该份材料为正规有效材料,同时交由乙方存档。
- 甲方向乙方支付一般工业固废清运、处置服务费用。
- 甲方负责装车并按照《三方协议》中的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与乙方约定(详见附件《三方协议》)承担送至乙方场地的运费,由于甲方原因装货没有做好三防措施,导致货物在运输途中出现的任何状况,责任由甲方承担。
- 甲方按照委托方确认的源头垃圾进行分类并实行一袋一码封口跟踪服务,不得夹带、掺杂危险废弃物,否则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详见附件《三方协议》)。
- 乙方
-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环评材料复印件,并保证该份材料为正规有效材料,同时交由甲方存档。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清运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 一般工业固废清运处置时,乙方不得夹带、掺杂合同以外的货物。
-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一般工业固废的清运和处置。
- 甲方清运的一般工业固废进入乙方场地卸货后,一切后续事宜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打包、运输、处置。
- 乙方承认附件《三方协议》的合法性,并协同甲方与委托方制作协议模板,配合签章,提供协议所需的信息等。
- 免责条款
在本合同存续期间,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或政府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之后三日内向对方书面告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相关证明之后,本协议可以不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 违约责任
- 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并纠正违约行为,若违约方拒不纠正,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造成的相应损失。
- 甲方没有进行源头垃圾分类的,乙方有权拒绝一般工业固废的清运及处置。
- 乙方不得私自将一般工业固废非法倾倒或违法处置,如有违约,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 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付款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收款单位、账号,如超出合同约定的事件,则每日按照应付款的 0.05% 计算滞纳金,连同约定款项一并支付给乙方。
-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和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可向 被起诉方 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及合同期限
- 一般工业固废清运处置服务费结算单位按 吨 计,服务费金额及结算、支付方式另行书面约定。
- 甲乙双方结算服务费以乙方的收货日期及货物吨位为准。
-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期限为壹年,签订日生效。合同期满,如双方任意方需要变更本合同,需于合同到期日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重新起草签订。合同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则自动延续。
- 甲、乙方确认并同意履行本合同附件《三方协议》为电子协议相关约定,即委托方点击同意并注册成功后自动生效。委托方可自主下载纸质版协议,下载即认可三方合同纸质模板的合法性。三方协议模板为本合同甲、乙方预先盖好章的扫描版,纸质版协议会根据委托方平台注册信息,自动生成委托方详细信息及合同具体内容、生效日期等,确保与系统后台数据完全一致(若合同内容为手写信息,需于手写处加盖委托方及甲方对应方公章。乙方省略签章流程,但同意此形式的合法性。),下载后委托方自行于落款处签章,符合上述约定的内容,三方均承认该纸质合同合法性。若合同存在涂改或信息与平台数据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视为委托方造假,该纸质合同无效,委托方应承担一切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江苏同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广陵新城扬州创新中心B座503室 法定/委托代理人:范宏伟 联系电话:0514-8708121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1108020009100473206 税号:91321091MA1YE5MJ5N 签订日期:202 年 月 日 |
乙方(盖章): 江苏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签订日期:202 年 月 日 |
附件:《三方协议》
同舟生态一般工业固废环卫一体化服务协议
甲方(产废单位):
乙方(受托单位):江苏同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处置单位):
欢迎使用同舟生态一般工业固废环卫一体化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同舟生态固废服务”)。
本协议由甲方(同舟生态固废服务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等)和乙方(江苏同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丙方(与乙方合作的一般工业固废清运处置单位)通过电子合同形式签订,甲方在使用本协议约定之服务之前,请先仔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特别是加粗字体部分。如果您不同意或无法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请您停止后续操作。甲方点击确认本协议即视为甲方完全同意并理解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甲方应在阅读并点击确认同意本协议内容后,在线点击注册成为同舟生态固废服务的用户。甲方点击注册成为乙方同舟生态固废服务用户的时间为本协议的生效时间。
1. 服务及支付
1.1 服务形式
1.1.1 甲方可通过乙方同舟生态固废服务平台页面选择相应的服务内容产品,同时同意授权乙方自主选择或增减平台列出的所有丙方目录单位作为甲方的处置单位选择范围,且丙方是有合法资质的处置单位;
1.1.2 乙方同舟生态固废服务平台向甲方提供一般工业固废(本文所指一般工业固废均不含危险废物,如甲方私自掺杂、夹带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均由甲方全部承担)的收集、转运服务,同时接受甲方委托,自主选择目录丙方进行清运、处置服务,并记入产废台账,由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具体服务内容定价为准。相应金额将由乙方平台自动从甲方帐户余额中扣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1.3 甲方确认,甲方指定的注册、管理甲方企业用户后台的操作人员,为了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及义务,均已获得甲方充分授权;
1.1.4 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结算、统一对账及服务信息管理的企业后台管理服务;
1.1.5 甲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结算对账;
1.1.6 甲方可随时登录乙方同舟生态固废服务平台查看甲方产废动态、台账、费用余额等有关的服务信息;
1.1.7 甲方负责将其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装入收集袋中并在乙方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负责装至乙方的收集车辆中,甲方所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袋由甲方自行购买。
1.2 服务期限
1.2.1 本协议自甲方点击注册成为乙方同舟生态固废服务用户的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五年。协议有效期届满前30日,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五年,以此类推。
1.2.2 服务周期按年度(公历)计算,即每年1月1日至当年最后一天结束。
1.3 预付
1.3.1 甲方应于注册后叁(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账户汇款(汇款账户说明:甲方成功注册后,甲方选择所需要服务的内容,根据所选择服务内容对应的服务价格,甲方可选择在线一键支付,或向乙方提供的开户账号付款)。甲方预存的费用,可用于支付同舟生态固废服务平台上乙方为甲方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的服务产生的费用及甲方支付所选择的同舟生态固废服务平台上提供的增值服务产生的费用。甲方产废标签因更新、遗失等原因需要重新制作的费用,根据乙方在官方渠道公告的扣费事由为依据,由乙方在甲方预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无需取得甲方同意。甲方注册后,因甲方逾期付款,导致的在协议履行期间所约定产生的费用,待甲方履行预付款义务后,乙方有权按照约定事项正常扣除相关费用,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3.2 甲方可在乙方收到本条第1.3.1款约定的款项后,或根据同舟生态固废服务管理后台的消费明细按自然月,通过同舟生态固废服务管理后台自行申请发票(包括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电子发票最快5分钟开具,纸质发票乙方将在收到甲方申请后拾(10)个工作日内开具并寄出。甲方在乙方处通过充值赠送的金额部分,无法开具相应发票;
1.3.3 乙方提供的服务计价方式以查询当前乙方提供服务的所在地所选择服务内容菜单中显示的服务收费价格明细为依据。服务收费价格存在浮动,甲方以查询当前最新一次更新后的服务内容菜单中显示的服务收费价格明细为准,乙方以此作为扣费标准,乙方执行新服务收费价格须提前10天在乙方的官方渠道进行公告,甲方可随时通过乙方官方渠道查询收费明细的最新版本;
1.3.4 甲方在乙方的同舟生态固废服务平台上预存的费用不得低于其当前处置一般工业所需的费用,如果甲方未能按乙方提示充值或续费导致甲方在乙方的同舟生态固废服务平台上的账户内余额≤零(0)元时,乙方有权暂停为甲方提供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处置服务,当甲方在乙方的同舟生态固废服务平台上的账户内余额不足以处置当前一般工业固废量的情况,按照甲方所剩余额服务至甲方余额为零(0)元后暂停为甲方提供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处置服务,在服务暂停期间将导致乙方在同舟生态固废服务平台上的部分功能不能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工业固废产废台账、电子合同的查询、下载等,直至甲方续费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恢复服务;
1.3.5 本协议一经确认,首次合作不满一年且一般工业固废产量低于1000KG(即:壹吨)的,甲方需要终止合作的,按1000KG(即:壹吨)计费。首次合作当年因不满一整年度,则按甲方年产一般工业固废量低于1000KG(即:壹吨)的,按实际称重(W)加服务费(N)的方式计费,W<500KG时,N为500元;500KG≦W<1000KG时,N为300元,但W+N最高等于甲方处置一般工业固废1000KG(即:壹吨)所需要的费用,年产一般工业固废超过1000KG(即:壹吨)的,正常称重计费。而后合作存续期间,甲方年产一般工业固废量低于1000KG(即:壹吨)的,按1000KG(即:壹吨)计费。年产一般工业固废超过1000KG(即:壹吨)的,正常称重计费;
1.3.6 甲方可随时向其注册的帐号充值或更改服务内容,乙方依据本条第1.3.2款约定的方式向甲方开具相应发票;
1.3.7 若甲方主动提出终止合作,甲方账户仍有尚未使用完毕之余额,双方应根据相关税务规定以及乙方住所地主管税务机关之要求,互相配合完成退款;
1.3.8 本平台免费提供给各单位使用,本平台统一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一般工业固废的清运、处置服务费用代收服务。
2、保证与承诺
2.1 甲方保证并承诺
2.1.1 其为依照公司设立地的法律规定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并应于签署本协议时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照文件的复印件,个体工商户适用本条;
2.1.2 其已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取得本协议的签署、交付及履行的授权;
2.1.3 其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2.1.4 其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将合理正当地使用乙、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2.1.5 其在本协议服务期限内如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或变更增值服务,乙方将以甲方在同舟生态固废服务管理后台的选择或变更后为标准提供对应服务并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2.1.6 其使用乙方各项服务的过程中,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隐私权等),如有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的,乙、丙方因此遭受的任何争议、索赔、诉讼或其他任何纠纷,相应产生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且甲方应赔偿乙、丙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2.1.7 甲方承诺自货物交付乙方起,与乙方共同核验货物重量并授权乙方管家于系统内提交甲方告知的货物交付种类及清单进行自主确认,甲方若超过24小时未主动确认,即默认确认,并承担本批次货物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1.8 其已知悉并同意,向其帐号充值的费用,作为其本身使用乙方平台提供服务的预存款,在乙方平台不产生任何孳息或收益。
2.2 乙方保证并承诺:
2.2.1 其为依照公司设立地的法律规定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
2.2.2 其已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取得本协议的签署、交付及履行的授权;
2.2.3 其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2.2.4 其服务条款或甲、丙方对服务的使用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2.5 乙方承诺仅对甲方提交的货物重量进行查验及跟踪,并按照甲方于系统内确认的货物种类清单与丙方交接,若甲方于提交货物种类清单与实际货物不符,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2.2.6 乙方承诺自甲方货物收集装车至丙方处,采取一袋一码封口跟踪服务,若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打包袋破损,因此产生的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2.3 丙方保证并承诺
2.3.1 其为依照公司设立地的法律规定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
2.3.2 其已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取得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的授权;
2.3.3 其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2.3.4 其服务条款或甲、乙方对服务的使用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3.5 丙方若于乙方处接收封口完好的打包袋内发现有夹带、掺杂非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货物,由此造成的一切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3. 终止
在下述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在书面通知另两方后立即终止本协议:
3.1 甲、乙任一方或目录丙方全部停业、清算(事先得到第一方书面同意的、为善意破产的重建或合并之目的而进行的自愿清算除外)或解散。
3.2 甲、乙任一方或目录丙方全部无法支付到期债务,或其全部或部分财产被指定给破产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设立地的法律规定的任何类似官员或程序)接管,或正面临任何破产程序。
3.3 甲、乙任一方或目录丙方全部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并且在第一方指出违约后 30 日内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其有能力采取补救措施的)。
3.4 甲、乙任一方或目录丙方全部违约,并且该等违约无法补救。
4. 保密
4.1 未经三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一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另两方的机密信息泄漏给第三方。
4.2 尽管前款规定,一方可向其职员、顾问及供应商透露机密信息,前提是该种透露应为一方履行本协议之义务所必需,且上述职员、顾问及供应商同意承担与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保密义务相同或更严格的保密义务。
4.3 为本协议之目的,“机密信息”是指与一方有关、被其指定为机密的任何信息,或是另一方应合理认定为机密的任何信息。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以及与一方业务有关的、另一方以任何方式占有或了解的各种信息及材料,但不包括下列内容:
4.3.1 接受方在从另一方接受之前就已经拥有的信息和材料;
4.3.2 一方从第三方合法获得的无需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和材料;
4.3.3 非因接受方违反保密义务,当前或之后为公众所知的信息和材料;
4.3.4 未接触另一方机密信息的接受方开发人员独自开发的信息和材料;
4.3.5 经接受信息一方书面授权公开或书面指定为不再保密或不再专有的任何信息或材料。
5. 不可抗力
5.1 任何一方因其无法预见或虽能预见但无法避免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火灾、洪涝、封锁、罢工、黑客攻击、电脑病毒、运营商服务中断、政府政策原因或自然灾害而导致其无法履行协议项下的义务时,该方对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导致的损失或损害不承担责任。
5.2 一方在知道可能导致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时应立即通知另两方。
6. 关系
6.1 本协议中任何条款均不会在各方之间建立合资、合伙或代理关系。同样,除非本协议明确授权,任何一方均无权代表另两方进行抵押贷款、做出任何声明或授权签约。
6.2 一方的任何职员均不得仅依本协议或因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被视为对方的雇员。
7. 弃权
7.1 任何一方在执行本协议规定时的容忍、迟延或放纵不应限制或影响该方的权利,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而对权利的放弃不得视为对之后其他违约权利的放弃。
7.2 一方依照本协议所获得或保有的任何权利、权力或救济均不排除该方所拥有的其他权利、权力或救济的适用,并可同时适用上述各项权利、权力或救济。
8. 转让与分包
8.1 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无正当理由时不得拒绝或拖延),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分包给协议以外任何第三方。
8.2 如甲方允许乙方将其协议下的部分义务进行分包,乙方保证分包商像乙方一样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9. 商业行为准则
9.1 乙方、丙方保证未向甲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或代表提供或赠予任何礼品,而且将来也不会提供或赠予此类物品,以便为了从甲方获取任何业务,或为了在双方签订的任何协议或订单(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条款、条件或执行方面影响上述人员。
9.2 乙方、丙方保证并承诺,其将严格遵守中国现行反商业贿赂法律及所有适用法律法规中有关反腐败的规定,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向任何政府官员、国有企业雇员或公共机构人员提供任何贿赂。
9.3 如甲方发现乙方、丙方员工有违反商业行为准则违规行为的,举报邮箱为:report@jstz.vip。
10. 完整协议
10.1 本协议及其附件以及乙方网站/App/微信公众号(包括小程序)平台的使用条款构成各方就协议标的所达成的全部约定及谅解。本协议履行期间同舟生态固废服务平台中包含的任何平台规则和法律条款变更的,以同舟生态固废服务平台实时更新内容为准,并自变更发生时起对双方产生效力。除非另有明确书面说明,本协议将取代并废除各方在此之前所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声明、陈述、谅解、谈判及讨论。
10.2 本协议为电子协议,甲方点击同意并注册成功后自动生效。甲方可自主下载纸质版协议,下载即认可三方合同纸质模板的合法性。三方协议模板为乙方和丙方预先盖好章的扫描版,纸质版协议会根据甲方平台注册信息,自动生成甲方详细信息及合同具体内容、生效日期等,确保与系统后台数据完全一致(若合同内容为手写信息,需于手写处加盖甲方及乙方公章。丙方省略签章流程,但默认同意此形式的合法性。),下载后甲方自行于落款处签章,符合上述约定的内容,三方均承认该纸质合同合法性。若合同存在涂改或信息与平台数据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视为甲方造假,该纸质合同无效,甲方应承担一切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11. 适用法律及诉讼管辖区
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提交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名称(产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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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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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产废单位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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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产废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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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有效起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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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文本下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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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本表为甲方自主下载的纸质版协议,由同舟生态固废服务 平台自动生成甲方相关信息的,甲方于落款处盖章后生效。 2、若本表为手写,需在本表手写处加盖甲方及乙方公章,甲方于落款处盖章后生效。 3、若本表既无同舟生态固废服务平台自动生成的甲方相关信息,又无手写信息加盖甲方及乙方公章的,则下载的本纸质版协议无效。 4、具体说明详见本协议第10.2条。 |
以下无正文。
(转下页签字盖章)
本页无正文,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
电话: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乙方(盖章):江苏同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514-87081216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范宏伟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广陵新城扬州创新中心B座503室
丙方(盖章):
电话: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有江苏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因生产需要,同意接受并委托江苏同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收集江苏省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至我司进行处置。
本授权书使用年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江苏同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及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负责承接运送,具体实施细节按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执行。
注:上述承接范围不包括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
授权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及合同期限》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及合同期限
甲方:江苏同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
- 一般工业固废清运处置服务费结算单位按 吨 计,服务费金额为
①乙方焚烧处置,人民币:大写: 元/吨(¥: 元/吨)。
②乙方综合利用,人民币:大写: 元/吨(¥: 元/吨)。
- 上述服务费含 6 % 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方于收到甲方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或与甲方协商后按月或按季度开具。
3、结算服务费以乙方收货日期及货物吨位为准。
4、支付方式:按第 ① 种方式结算。
①日结,次日结算上一日处置费用。
②月结,次月10日前结算上月处置费用。
- 丙方为甲方和乙方合作的居间服务单位,乙方同意甲方将上述约定的服务费用支付给丙方,并由丙方按约定开具含 6 % 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乙方和丙方之间的费用结算由乙方和丙方另行商定,在甲方正常履约支付上述服务费用的情况下,不得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
- 丙方有义务解决、协调甲方和乙方在合作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卸货、合同到期后的续签等。
-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期限为壹年,签订日生效。合同期满,如双方任意方需要变更本合同,需于合同到期日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重新起草签订。合同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则自动延续。
8、此附件为主合同未尽事宜之约定,甲方和乙方须与主合同共同使用方能生效。丙方作为乙方指定的收款单位,仅需持有本附件即可。本合同附件壹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下页签字盖章。
本页无正文,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江苏同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514-87081216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范宏伟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广陵新城扬州创新中心B座503室
乙方(盖章):
电话: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丙方(盖章):
电话: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日期:202 年 月 日